宛央

偏执地以为这寥寥几语能闯出时空的霜尘与君相知,素未谋面的故人啊,见字如晤。

鱼肠以名


鱼肠不是我的名字,我没有名字。

似乎原来是有的。但那天他望着我说,我此后便是鱼肠,于是我便只是鱼肠。

我只是跟着他太久了。

于是忘了名字,就像忘了前尘。

鱼肠,勇绝之剑,逆理不顺,不可服也。和鱼肠之名随着我的,嵌入我生命的,绝不背叛我的,还有十个钱。它们叮叮当当,像她们的步摇和缀玉。身被红袍,饰以钗裙,整装铠甲,十个钱响着。行走闹市,驻留人家,踏过血海,十个钱响着。那大概是他居高临下的恩赏,时刻提醒着我自己是谁。我不必受,不可服,我是天赋一利刃,没有过往,没有未来,只要做利刃,这就是鱼肠的意义。我知道,其他的一切都不属于我 —— 太奢侈,不配。

鱼肠,臣以杀君,子以杀父。猜猜吧,你利用我辜负我惹恼了我,等十个钱偿清了,我会不会杀你?我得时时提醒自己,我是一柄剑,无情。无情便无不可杀,包括你;但也因此无由杀你,我若不会为你所伤所恼,便没有缘由要杀你。我本出鞘见血,逆理贱世,但可笑就在于,我这柄剑,握在你手里。

我并不能摘了面罩对人露出温清的笑容,我并不能裹在婀娜的衫裙之下细步款行,我并不会有任何一刹那的失神,也并不会有丝毫的软肋或刺痛,我既不动情也不动气,我也并不羡慕那些嬉嬉笑笑一起去上元观灯的夫妇。

但那些气息只要沾染过,就不会消散无踪。那些阳光下的、欢声笑语的、鲜活的,那煌煌的人世间,即使是虚假的远景也惹人多望一眼。我自欺欺人。

我只是,跟着你太久了。

久到自以为是个有情人。

久到弄假成真。而我知道一切都是假觉与幻象,在虚幻的阳光里,我向你伸出虚幻的手。

终究,我于这世上,是个聋子瞎子。

(没看过原作,看了前十集剧的激情产物。)
(所谓的拎不清,只是她太渴望人间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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